通用部份“三违&ampamp;quot;处罚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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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部份“三违"处罚规定 1、酒后入井者罚款10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携带烟火入井者一次罚款300元,并作辞退处理,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戴矿用合格安全帽,一次罚款10元,穿化纤衣服、未穿矿用胶靴入井者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l0元;如矿库房未能提供合格的衣服、矿帽、矿用胶鞋,将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领导干部、班组长及特殊作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20元。非工作人员严禁乱摸乱动井下机械、电气设备,否则罚款30元。 2、拒绝检查或打骂、报复检查人员罚款100元,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罚款50元。3、未经允许,不坚守工作岗位,脱岗、串岗;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罚款20元;大型设备、要害岗位人员(矿灯充电工、皮带、绞车司机等)脱岗罚款100元。14、未经允许私自找人带班,对找人带班者按旷工处理,带班者罚款20元,特殊工种不在现场交接班、交班不清楚罚款50元200元。4、擅自进入栅栏或有“严禁入内”牌子的地区罚款200元;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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