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 1.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3.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实行双人双锁制保管,要建立存放档案、领用登记卡,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5. 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6. 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7. 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不得超量储存8. 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9. 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