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租赁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租赁方):遵义县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部乙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车(机)型:车号:甲方因遵义县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生产经营需要,租用乙方(200)型挖机1台。为了加强挖掘机的使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增强乙方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挖掘机的操作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的安全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遵义县南白镇宝峰村 二、工程内容:遵义县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平整场地、进场道路开挖、围墙基础开挖。 三、单价计算和决算:按每小时元,平时作业过程的耗油、磨损、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每月按元支付,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凭油发票或税票结账,否则不予支付。 四、安全生产管理(一)甲方(租赁方)职责和义务 1、对进场挖机的手续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防止带病挖机投入施工。 2、审查挖机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复印留底。 3、施工前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工作内容介绍和施工技术交底,并解答操作人员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