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2、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过6m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3、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4、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5、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6、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75%)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7、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