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危险作业管理,强化危险施工现场管理,落实“解决问题在危险施工、工作重点在现场”工作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及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标段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项目部。3.引用文件3.1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3.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管理职责4.1公司及项目部在进行危险作业时,由企业负责人或项目部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带班作业。4.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4.3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4.4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领导制定相应的领导带班计划,对领导带班记录等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