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投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投资项目生产安全,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股份公司及各部门依据本办法开展投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投资部负责组织项目评审和安全评估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中充分考虑安全投入资金,督促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股份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的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第四条 投资控股公司是股份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股份公司所属参与投资建设的有关单位应把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合同、协议等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履行投资建设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第六条 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和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投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 各投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