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1)第 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 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