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措施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6m,35110kV不得小于8m,200kV不得小于10m ,330500kV不得小于15m。 (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