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措施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预防和管理,确保矿井不发生瓦斯事故, 特制订瓦斯排放措施如下: 一、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的安全措施1、因不明情况的停电,主扇抽风机停止运行后,立即通知 井下人员撤出井外,并打开风井风门,切断井下电源;预先通知 的停电,井下不得安排人员生产作业,在停电时间内打开风井风 门,切断井下电源。2、检修主扇风机时,启动另一台备用风机投入运行,如两 台风机同时发生故障需检修时,井下不得安排人员生产作业,并打开风井风门,切断井下电源。3、在恢复通风正常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派 人进行通风、瓦斯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有 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检查瓦斯,且 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开启。二、局部通风机故障检修的安全措施1、井下使用局扇通风的地方,因故障停止运转,该处应停 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恢复通风后,经瓦斯捡查,确定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2、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扇及开关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