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土机安全操作规定 1.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2.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再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3.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围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4.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挡,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度。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5.填沟作业驶进边坡时,铲刀不得超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挡,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6.再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器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米。 7.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右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8.两台以上推土机再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 ;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9.推土机顶推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