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思考与探索 随着生产型企业的增加和兴起、行业领域的扩大和广泛,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值得政府的更加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法”)的决定,确立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因为本人是负责乡镇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所以就结合“新法”的相关监管规定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困惑进行一些思考 与探索,权当是一点体会吧。 一、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 1、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的程度有差异。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重视的程度和力度都是不同的,有十分重视的,有比较重视的,也有一般和比较差的,但没有实质性标准尺度去进行衡量。当然,重视程度的差异肯定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重视的损失会小或少,不太重视的也许会大或多。事实上,乡镇党委政府以往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的可能不是太多的,有的在每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甚至一字未提安全生产工作,更不要说在这方面有用钱花经费的预算了。 2、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全国现有41600多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监管员,就得有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