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安全协议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严格责任界限,依据中华人民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权利及义务1、孩子放学后在公办校校门口(大雨天在教室)等候,由校方工作人员负责接孩子到托管校区。 2、校方工作人员从公办学校接孩子回北大学.帮托管教育实验基地校区以及送孩子返回公办学校路上,孩子须服从校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乱跑乱跳。若因校方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校方负责;若孩子自身的原因(自身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事故,由学生监护人负责。3、校方必须为孩子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学设施,选聘具有执业资格的老师进行托管辅导。4、校方为孩子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合理搭配饮食营养。若因校方工作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由校方承担。5、校方组织孩子开展娱乐游戏活动(含户外活动)时,应提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的安全防范措施,若因校方管理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校方承担安全责任。6、校方严禁对孩子进行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因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