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防腐期间防火灾、防中毒安全规定 脱硫工程已进入防腐衬胶涂鳞施工阶段,因防腐作业使用的原料如稀释剂、甲苯、丙酮、鳞片树指等均为易燃有毒物品,为了防止火灾、人员中毒事故发生,在防腐施工期间,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 防腐材料存放仓库、堆放区、工作间、防腐施工设备、防腐施工区均为重点防火、防中毒部位(以下简称重点部位)。二、 防腐重点部位应保持通风、干燥、阴凉、远离明火与热源。三、 防腐施工区必须采取封闭隔离措施。重点部位周围应用栅栏或安全警戒绳进行防护(安全警戒绳不少于两道),并悬挂醒目的防火警示牌。四、 重点部位所使用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安全电压;电源线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皮线,电源线不能私接乱拉。五、 重点部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吸收塔、GGH、事故浆液箱配备消防水带,并布置在施工区域。六、 重点部位除防腐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外,其余易燃物一律清出安全距离以外,现场不准存放多余的防腐材料。七、 防腐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轮班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防止火源接近防腐重点部位,并做好巡检记录。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