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1、术语和定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供水人口指某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两种。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 2.1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