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打开的门窗在下班前要全部关闭。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型号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合理有效的利用场地或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放、对入库的货物轻拿、轻放。 第八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第九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十条 仓库需拿高处货物时,一定要使用货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