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一、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1、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凉鞋、高根鞋或光脚进行作业。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基坑、井坑、沟坑及安全边坡、固壁支架、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板等是否能保证安全施工,如存有塌方和其他隐患,应排除后,方能施工.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能擅自拆除,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5、在物料排放口附近作业时,应排放到距作业点2米以外,或停止排放作业。6、在脚手架上砌砖、打砖时不得面向外打,不许戴手套或向脚手架下扔砖块,在高处作业要设安全网。7、砌墙高度达1米以上时,须站在脚手板上进行,不准在墙上行走,禁止堆砖块或用其他物垫脚。8、必须搭设质量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架须能攀登作业,否则不能使用。临时搭设的脚手架,须经班组长和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9、在化工界区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应注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环境对施工影响,采取相应的各种有效的措施以防中毒及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