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