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一、 半成品加工、材料堆放、库房防火技术措施 1、库房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火炉、电炉、碘钨灯取暖 2、油漆、涂料、乙炔、氧气等危险品储存间距明火应大于15m。 3、材料堆场、加工场不准堆放油漆、涂料、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加工场设备接线应牢固,严禁带电移动设备。 5、油漆、防腐作业时远离电气焊作业区域。 6、电气焊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看护,配备消防器材。 二、办公室、宿舍、厨房防火技术措施 1、照明线路应有保护,接线应在接线盒内,连接严密,绝缘良好。 2、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 3、严禁私搭乱接电线、电器设备。 4、禁止无证人员维修线路、设备。 5、配备值班人员、消防灭火器材。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