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