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货物运输及安全环保协议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所以进出入厂区、并在厂区通行的车辆 二、 管理内容 (一) 车辆进出 1、 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均应遵守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临时车辆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2、 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 3、 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物质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须凭填写完整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二) 车辆行驶 1、 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 严禁在厂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 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特种车辆除外) (三) 车辆停放 1、 车辆进入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照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区 2、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四) 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