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领导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员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3.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4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4.事故隐患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