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有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学校要制定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职责,不断组织教职工有关文件,提高认识,加强督查,杜绝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持学校长治久安。 一、点名制度(责任人:各班主任、任课教师)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上学,进入学校必须在指定时间佩戴领巾。 2、班科任每天课前点名,发现缺勤学生,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清楚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 3、出队前后进行点名,复核人数。发现问题及解决。 二、上课、课间活动安全制度(责任人:任课教师) 1、上课教师严格遵守课堂时间,按时进教室,首先对学生清点,核对,上课时间不得无故离开教室。 2、课堂上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并将设备放置安全之处。 3、体育课教学内容必须严格按教材规定,不得增加有危险性内容,课前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课间操、课外活动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4、课内期间学生如有意外事情,任课教师要及时作好安置事态情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