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理协议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当事双方协商后就危险废物代处置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一、委托方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受托方进行代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 废包装桶90004149、废抹布90004149、废油渣90025212_。 二、委托期限: 壹 年,有 2021 年 1月 4日至 2021 年1 月 3 日止 三、处置费用: 桶装及半固态4000元/吨、固态3000元/吨(不含运费)。 四、处置费的支付方式:委托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数量先行支付处置费。对分批支付处置费的,委托方应提前 / 天通知受托方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并支付处置费,受托方应当在收到处置费后 / 天内对委托方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一次性支付处置费的受托方在收到处置费后,按委托方的通知,受托方在一周之内完成处置。 五、先行支付的处置费与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