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监控实施办法 为加强危险源管理,确保危险源处于在控、可控状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1实施范围本办法所指确定的危险源2实施办法2.1各危险源所在工段要在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点检制基础上按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的要求每天一次对危险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车间,车间无法自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2.2车间安全员每周一次、总工程师每月一次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工段危险源安全检查表上签字,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安质环部,由安质环部下达整改指令。2.3安质环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将危险源列为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危险源所在工段对危险源的巡查工作。2.4安质环部、生产技术部每月一次对危险源罐、槽基础进行现场测量,建立测量记录,发现沉降,及时汇报公司采取措施。2.5中控室要建立危险源气体报警台帐,详细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位号,并通知所在工段进行现场检查反馈报警原因及处理情况。2.6各控制室要充分利用现场监控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