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建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三、危险作业场所分类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8、用电作业;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2、项目安全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