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危险品及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品及废品得到适当和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体造成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液体危险品及废品的管理。 3定义 3.1危险品 指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品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及废弃物。 3.1.1可燃性?闪点低于60的液态,在常温常压下(即25,1 01.3kPa)因摩擦、吸湿或自发性化学反应而起火,当点燃时能剧烈并持续燃烧的固态。 3.1.2腐蚀性?pH值l2.5,或2. 0的液态废物和固态、 半固态废物浸出液;或55条件下,一年之内腐蚀钢材( SAEl020#)6. 35mm的非水溶剂的液态废物。 3 .1.3反应性?通常不稳定、无需引燃极易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激烈、或与水混合生成易爆物质、或遇水后生成有害浓度的有毒气体烟气、或含氰化物或硫化物,在pH值为2.0-12. 5的环境中会产生危险浓度的毒性气体、蒸汽、烟气的物质:或在封闭环境下受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