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班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生产是指班组日常工作范围内的所有作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第四条 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检修。班长负责对生产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第五条 通用管理(一)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二)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个体防护。(四)外来人员、非本岗位人员禁止操作班组所属设备、工器具。(五)作业完毕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防丢失,做到工完料净。(六)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恢复现场定置摆放,疏通安全通道。第六条 安全检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