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乙方(全称):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经协商,甲方在本工程建筑投资方指定乙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玻璃幕墙) 专业分包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已经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文本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手册南方公司分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