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切实做到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可控在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安健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18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受委托管理的项目。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公司的职责:(一)对各部门、厂站、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督促各厂站、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三)对各厂站、项目、直属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并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第五条 各厂站、项目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二)根据项目性质(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