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废油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修理厂废油的管理,杜绝乱排乱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1.修理厂废油的产生及注意事项 1.1修理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油品管理全面负责。 1.2 产生的所有废油必须集中回收于容器内,不得将废油排入水沟、地面或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污水零排放的正常运行。 1.3 认真做好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跑、冒、滴、漏,禁止物料、润滑油和动力用油泄漏。 1.4 废油应贮存在火灾危险最低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5 废油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1.6 维修人员在油料库房取润滑油时禁止润滑油流到地面,在给车辆设备加注润滑油时,要用专门的漏斗和油壶,禁止加油时润滑油流在设备或地面上。 2 修理厂废油的正确储存 2.1 废油存放处,严禁吸烟,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等),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2.2 应定期进行废油桶检查,确保废油不会因泄漏而流失。 2.3 当废油储存达到高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