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监护人安全监管承诺书 为了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双管齐下,确保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各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以下承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孩子不在上、放学的路途中玩耍,不做危险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拒乘三无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进入网吧、夜不归宿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戏,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