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规范司机和车辆的管理,确保顾客托运的货物及时完好的到达目的地,达到对运输质量、服务质量的控制制定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货运司机的录用、事故处理、车辆运行及交接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条司机的录用 1、因新增车辆或减员补充司机的公司,需提前10 天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部根据具体情况调动人员,补充司机岗位。 2、录用为本公司司机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质好、具备熟练或B2 证的、运输资格证。坚决杜绝刚拿到驾驶证的人走上司机岗位,年龄不得超过45 周岁,驾驶证与身份证必须相符,身份清楚,居住地明确,有介绍人和联系人。 3、招收为本公司司机的人员,进入公司后,公司车队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劳动纪律、安全运输、福利待遇、交通事故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和司机职业道德等教育,并进行填写职工登记表,综合管理部存档。 4、新招司机必须进行岗前测试考评,测试由所在公司车队主管与本公司司机一同进行,被测评的司机应熟悉路交通法规,必须达到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