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近平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