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决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21)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全镇各小学、幼儿(园)校全体干部及教职工二、考核奖惩规定: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根据目标责任奖励办法进行一次性奖励。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及教职工要按照事故等级追究其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三、考核流程:各校教职员工由各校委会进行考核,各校委会成员由总校负责进行考核。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