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治安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学校建立三级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度,即:校级领导巡视值班制度,中层领导、班主任教师训导值周制度,教导干事、学生安全监督岗巡查值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以下工作内容:一、校园安全:校园安全,即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法纪教育和安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1、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我校在校学生,必须遵守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则纪律。2、学生的父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家长的教育作用亦非常重要。学校和家庭相结合,教师和家长相配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