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需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6、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生产运行部。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行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方可下池、下井工作。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6、井下、池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