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书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全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本责任书。 一、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村委会的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有小组开展工作情况。搞好宣传发动,对境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周边水域安全及学校路口100米处做出警示标识。帮助中小学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通过整治,使全村委会校园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内的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得到清理,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周边环境整洁优美。 二、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的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