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部门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1、消防安全由校长负责、协调,有部分教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实行部门防火责任制,并由部门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3、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办公用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管理消防设备的部门要负责管理好消防设备,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5)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