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办公物品管理 第一条办公物品分类(一)常用品:铅笔、圆珠笔、胶水、透明胶、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告示贴、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钉书钉等。(二)控制品:名片、压杆夹、文件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打孔机、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印泥等。(三)特批品: 1、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 2、墨盒、U盘、移动硬盘、硒鼓等。 3、打印传真机、计算机。 第二条申购和采购办公物品采购与日常管理,由前台行政文员具体管理,根据消耗情况及时填写申购单进行申购,经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方能购买。未通过OA或书面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费用控制(一)各部门负责人对办公用品申领使用作合理规划与管控,原则上月办公用品(指常用品和控制品)费用控制在人均10元(人民币)以内。(二)办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