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人自愿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重庆市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及xx县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和配合村(居)委食药协管员、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取得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忠县农村家宴专业加工服务机构备案凭证,并按要求每年进行审核换证。 三、从业人员应参加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具有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宴席加工、摆设的场地周围环境清洁卫生,25米内无暴露粪池粪堆、污水坑塘、畜禽养殖场及其它污染源,并有相应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宴席加工使用的水源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直接使用堰塘水等不清洁水。 五、原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便备查。不得采购使用霉变生虫、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的畜禽等不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