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了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后30 天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证,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严禁无证或超期运行。3、压力容器的改造、大修、年度检验必须事先履行审报手续。4、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档案齐全完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登记卡、检验合格证按规定张贴。5、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6、压力容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1 小时内向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7、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8、发生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9、发现重大隐患后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