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朝阳新城 C 区 2号楼 1/2地下室】项目工程按期完成,甲方聘任付世贵为项目负责人,杨清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付世贵、杨清远等人组成。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条款,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实处,特签订【朝阳新城】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项目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并承担施工安全事故的经济、法律责任。施工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和解决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切问题。 二、认真按照JGJ59-2021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和评价。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通道、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都必须组织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