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硬件设备、安全运行、故障申报、日常检查、网络安全等管理,防范和化解信息系统的运行风险,杜绝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结合我农商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所有使用邵阳市农商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包括农商行辖内网点所有员工,包括在编合同制员工、经批准在岗的短期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 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和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信息系统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员,应当保障信息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和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