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保卫的具体规定 一、木工棚防火规定: 1.木工棚的搭设需要使用防火、隔音降燥材料。 2.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加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暖火炉。 3.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等应每天及时清理,集中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棚内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存放。 5.使用的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随用量而取,剩余材料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由抹布严禁随地乱扔乱放,落实专人负责。 6.电闸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电闸安装在铁皮箱内加锁,加工场地严禁安装砂轮机。 7.棚内必须设专人负责,离场前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时,断电、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动用火管理规定 1.凡属工地生活区、材料库区范围内的动用明火或焊接作业,必须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由施工生产负责人向操进行全面安全交底,配备看火人员和消防器材,经消防保卫检查同意后,办理用火证后才可动火作业。- 2.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明火,用火证当日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3天,用火证用后交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