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有限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3、主要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3.1.8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