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承 租 方:.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饭店 (乙方)承 建 方:() 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21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