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各班级要设有安全委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对所在班级要经常进行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周一小查,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的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以便及时整改。 6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