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安全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三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食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食堂实行“三防”工作目标管理。学校后勤为学校实施对食堂“三防”工作的监督职能部门。 第一条“三防”是做好后勤服务的第一前提。食堂必须以学生饮食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以“三防”责任重于泰山并压倒一切的原则,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食堂的“三防”工作务必先于一切工作进行,食堂一切运营只能在“三防”工作完备之后方可计划、部署和开展。食堂要在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应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的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总务处下发关于对水源、蔬菜安检残留农药情况测试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和做好食堂“三防”工作。 第三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食堂的负责人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食堂“三防”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