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