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中几种技术措施安全可靠性的探讨 消防行政法规及消防技术法规,作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及实施消防监督的依据,表现出较强的原则性、规范性和普遍性。但由于建筑工程模式的非单一性,消防施工方法、措施的多样性,新技术、新设备在消防工程中应用的广泛性,决定了他们在与工程实践的有机结合上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同时,通过工程实践的反复检验,这些法规、规范也会因此得到完善和补充。针对法规、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近几年来笔者的工作实践,就消防工程中出现的几种技术处理措施作简单的分析,仅供参考。 1消防控制室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方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是人工切断,也可以是自动切断,但在目前的工程中,采用自动切断的居多。部分工程采用但报警信号作为联动切断的控制信号,且与防排烟编入同一控制回路。笔者认为,上述施工处理措施,在确认火灾这一概念的理解与规范的制订意图存在着偏差。单信号启、停防排烟系统,虽然会产生误操作,但它的设计思想是